廣義的勞務派遣是一個關於現像、機構、人力仲介公司人群和行為的寬泛的概念,它有三種含義:勞務派遣型工作安排、勞務派遣組織外勞申請、勞務派遣型就業。
(一)勞務派遣型工作安排
勞務派遣型工作安排,是一種新的生產要素組織形式,是企業的一種新的用人行為,也是經濟社會的一種新現像。簡單概括,勞務派遣型工作安排是用工單位通過外在的、只從事贏利性的勞務提供業務的組織,來安排一些臨時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這種工作安排形式有深刻的含義,它表明,用工單位在勞動要素管理職能上出現了社會分工和社會合作。
在勞務派遣型工作安排中,對一部分特定的勞動力需求,用工單位只保留了勞動力的使用環節—安排工作任務,而將其他勞動力管理職能轉嫁給了勞務派遣機構。
這種分工與合作使得用工單位能夠根據產品市場的波動,更加靈活地使用勞動力,一方面提高了企業用工的靈活性,另一方面節約了勞動力管理和使用成本。
(二)勞務派遣組織
勞務派遣組織是不同於傳統企業和職業中介機構的一種新的社會資源組織形式。
1。勞務派遣機構分離了傳統企業的部分勞動管理職能,通過蓄積不同用工單位的特種崗位、任務需求,具有規模地經營特種勞務,賺取利潤。是勞動雇佣資本的體現,是真正意義上的人力資源。勞務派遣機構存在的合理性在於:降低了用工單位用工成本,及時滿足用工單位的特種用工需求;將特定的勞動力組織起來,為他們提供更好的就業。
因此,從微觀市場外勞仲介主體的角度看,勞務派遣機構在勞動者和用工單位人力仲介之間達到了一種共贏;從宏觀層面來看,勞務派遣機構無疑是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的。
2。勞務派遣機構不同於職業中介機構,後者只是提供中介服務,收取中介服務費,勞動者與其是客戶關系。前者則是經營勞務的專業企業,通過它實現的就業是非傳統的工作安排形式。
3。目前,勞務派遣機構有兩種形式:一是勞務租賃或合同勞務;二是臨時就業代理機構。
- Feb 24 Sat 2018 10:57
勞務派遣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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